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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管辖异议申请书

作者:齐志龙律师  时间:2012年03月24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1号
法定代表人:张xxxxxx 职务:经理
因原告天津市xxxxx厂提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及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异议人与原告天津市xxxxx厂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之贵院,但由于该案对异议人公司以及对客户的信誉度都已经造成实质影响。在本市范围内也引起不好的负面效应。
据此,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异议,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望予准许。
此致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天津xxxxx公司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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